近年國內書籍出品的步伐,格外快速。其特徵之一就是凡是海外流行的著作,馬上就會得到國內出版業的青睞,立刻翻譯出版。除了原來翻譯界的龍頭外,還有相當一部分著名的出版社,也有編譯的叢書。而且所譯之書,包羅萬象,應有盡有。
人在海外工作,因此就有不少出版社與我聯繫,希望我推薦著作,並幫助他們與作者或出版社聯繫版權事宜。由此緣故,有機會讀到一些譯作。但遺憾的是,與文學作品的翻譯相比,學術著作中文翻譯品質,實在無法恭維。大部分譯作文字詰屈聱牙,根本不符合中文的習慣,甚至根本就不是中文。一些能閱讀外文的學者也有同感。他們對我說,許多時候他們寧願讀原作,而不願讀其譯作。這是十分讓人遺憾的事情,因為中文以象形字為主,而且結構簡潔,一目十行是完全做得到的。因此如果能讀中文,比較閱讀外文原文,就流覽而言,速度肯定要快一些。這是中文的美妙之處。但一些學者因為中文譯文實在太生澀,而情願讀外文原文,可惜、可悲!
我們在不同的場合,也與國內做翻譯的出版社談及這一問題。他們的回答一般總是,翻譯人才難找,因為翻譯作品不算學術成果,許多高水準的學者不願從事翻譯。這的確是事實。但從我看到的翻譯作品中,五姊妹翻譯,其實也有不少頗為知名、學有成就的學者,而且有的也已從事翻譯工作多年,並以此成名,但其翻譯品質,仍然談不上通順易懂。因此我想,其實這一問題的癥結,並不完全是因為這些譯者水準不行,而是因為在目前的學術著作翻譯的圈子,有一種追求所謂“直譯”的風氣,並以此為傲,似乎譯作就必須帶“洋味”,甚至愈“洋”、愈怪愈好。這在我看來就是一個大問題了。因為文學作品的翻譯,就與此不同,一般是能讓人讀懂的。為什麼文學界的人士,能將外國作品(特別是外國電影)翻譯得讓中國人看得懂、聽得懂,而學術翻譯,就必須搞得如此洋氣、古怪呢?
首先,所謂“直譯”的想法,其實是說不通、也做不到的。就拿中文和英文來說,其時間、地點狀語,都有不同的位置,因此你再想“直譯”,也必須對此加以更動。比如英語說“我在台灣學過中文”這一句,就是“I have studied Chinese in Taiwan”。如果想直譯,那就是“我學過中文在台灣”,當然一般人也許也能懂,但我想沒有一個翻譯者會如此懶惰、或者對原文如此“執著”,而用這種方法翻譯這句話。既然你已經做了時間和地點狀語的更動,那麼為什麼就不能對其他不適合於中文習慣的外文表達方式,也在翻譯時加以修改呢?
其次,語言是活的,其含義在各種不同的場景下,會有許多不同。而許多譯者,常常拘泥於他在初學外文時候,對一個單詞的第一對應意思的認知,因而不管場合如何,一概就用這個對應詞來做翻譯。於是就會讓人無法明瞭其譯文的意思。如“true”一詞,字典上的第一對應意思是“真實的”,但它還有“對的”、“正確的”、“確實的”等意思。而在學術著作中,這個詞通常就表達後面幾種意思。換言之,如果英語原文是“It is true that…”,那麼中文或許就應譯為“的確,如何如何…”,而不應是“這是真實的,如何如何”。因為講英文的人在口語中,也常用“true”來表示對對話者的意見表示贊同,也就是說“對”、或“對的”、“是的”等等。這裡的“true”與“真實的”意思,並不一致。
再者,因為語言是活的,所以即使是再好、再全的字典,都無法完整提供其所有的對應含義。舉一簡單的例子,就是本文的標題中的“親愛的”(dear)一詞。“親愛的”自然是其最常用的譯法。但如果將每一個“dear”,都翻譯成“親愛的”,那就是非常懶惰但又十分常見的作法,其實很不妥當,無法正確表達英文原文中的親疏關係。在中文中,“親愛的”一詞有很強的親膩、親熱的含義,也許只是在戀人、愛人之間才會使用。但在英文中,該詞則有多種含義,而且在許多時候,並不帶有親密的意思。比如稱某人“Dear Mr. Li”或“Dear Professor Li”,就不該譯為“親愛的李先生”或“親愛的李教授”,因為這樣的譯法太親密了,而使用這種稱呼的英美人,通常沒有這種意思,因為他/她也許只是一個陌生人,或一個未曾謀面的學生,寫信求教、求助而已。因此正確的中文表達方式,應該是“尊敬的李先生”或“尊敬的李教授”。如果要文雅一點,韓文筆譯,那就可以是“李先生尊鑒”或“李教授道鑒”。事實上,如果兩人一旦熟識,甚至成為朋友,雙方開始用名字而不是姓稱呼對方,英文會用“Dear某某”。再熟識親密一點,反而可以不用“dear”來稱呼對方,而會簡單地說“Hi某某”。此處的意思,如同中文中用“小李”“老李”稱呼那樣。以上的親疏關係,如果用“直譯”來表達,就會讓讀者造成許多誤解,似乎第一種情況比後面的情況更為近距離,其實正好相反。順便說一句,如果有些中國學生寫信給陌生的外國人,生怕產生誤會,因此而不用“Dear Mr. XX”或“Dear Mrs. XX”,而直接用“Mr. XX”或“Mrs. XX”,那在收信人看來,要麼是認為寫信人英文太差,要麼是認為對方不懂禮貌。由此可見,一概將“dear”理解成“親愛的”,還會造成這種不必要的誤解。當然,“dear”一詞,在戀人、愛人之間也用,但使用的方式往往是“My dear”、“My dearest”,若將這兩種稱呼譯成“我親愛的”或“我最親愛的”,倒是行得通的。但為簡潔之故,也許“親愛的某某”就可以了。中國文化本來就比較含蓄,用“親愛的”來稱呼對方(戲謔的除外),已經足夠表達親密、戀愛之關係了。
上例可以說明,其實要想翻譯得好,不但要活用、多用字典,即比較使用字典提供的多種含義,以便找到其中最貼切的對應詞。譯者不能以“直譯”為藉口,一概懶惰地用某個外文單詞的最常用的中文對應詞來翻譯。而真正好的翻譯者,則還可以更進一步,如果字典中提供的對應詞仍不敷用,則還需要根據上下文的意思,尋找更好的表達方法,以準確掌握並且表現原文、原著的確切意思和內容。這�著作標題的翻譯,就大有學問。前幾年某出版社翻譯的佛蘭克(Andre Gunder Frank)的《白銀資本》一書,就是一個絕佳的例子。因為原作的英文標題是“Re-Orient”,與作者想挑戰西方中心論的意圖十分切合。但是如果直譯成中文,如“再東方”、“又東方”等,就不是好的中文,因為它會讓人感到一頭霧水、不知所云。而《白銀資本》的譯法,既符合中文的習慣,又真切地展現了原作的內容,因為作者在書中,用“白銀”在近代以前曾流向中國來指出中國一度是世界經濟的中心,而“資本”一詞,又符合作者強調中國在資本主義興起的初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。因此《白銀資本》這一標題的翻譯,完全可以與原來的標題媲美。據說Frank本人生前對“白銀資本”的使用,也非常欣賞。
有些出版社對譯作品質差找藉口,說我們不追求“信、達、雅”,只是“信”,希求有所“達”。但在筆者看來,這真只是個藉口,因為三者之間,其實無法分離。設想一下,如果一個譯者的譯文生硬拗口,讀者何以知道他對原文有“信”的理解,而不是簡單地找出每個單詞的(一個)對應意思按原來的句子結構排列一下而已?這與使用電腦翻譯軟體有何區別?近年許多鬧出笑話的中文功能表翻譯,就是如此“直譯”的結果。因為“達”就是在正確理解了原文之後才能做到的,也就是說,只有做到“達”,才可談“信”的問題,否則“信”無從談起,因為讀者無法知曉譯者是否完全理解了原文的意思。易言之,翻譯必須在理解了一段話的全部意思以後才能做到;翻譯不可能是字對字、或句對句的翻譯,因為一種文字和另一種文字之間的差別太大了。再者,“達”與“雅”之間也沒有絕對的界限,因為在中文中,有時只有“雅”才能真正做到“達”,亦即準確表達原作的意思。如前幾年流行的一個美國電影,原題“The Bridges of Madison County”,意為“麥迪森縣的橋(們)”(因為原文的“橋”是複數)。這樣的直譯,行得通嗎?因為它既不“達”、又不“雅”。而要真正做到“達”,即點出電影講述的一對中年男女之間的一段短暫、傷感而又讓人懷念的愛情故事,那就必須用許多人會認為“雅”的譯法“廊橋遺夢”,才能做到。當然這一“雅”譯,也有先例。在40年代,也有一部美國電影,原題“Waterloo Bridge”,意為“滑鐵盧橋”,而中文譯名是“魂斷蘭橋”,借用《莊子·盜趾》篇中的故事,表達影片描述的悲劇愛情。用“蘭橋”這一出自《莊子》的典故來抓住這個故事的核心,可謂雅矣,但如果不這麼“雅”,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方式來做到“達”呢?換言之,中文本來就是一種雅致的語言,要想“達”,許多時候只有“雅”的方式最為理想,可謂“達在雅中”。要想“雅”,就必須真正理解原作的含義——“信”,而這種真正的理解,就是通過“達”來展現的。這三者是相反相成的辯證、連環關係。
說了這麼半天,許多讀者可能會感到太過理想化,那就提一個具體、簡單的建議,作為本文的結束。我想要譯出通順的譯作,至少有一點應該可以做到,那就是不照搬原文的標點符號,而是根據中文的習慣,重新組織句子。因為中文相對外文,句子要短得多,如果照搬外文的長句,那麼譯文就不可能通暢。當下的譯者、編輯們,是否願意採納拙見?
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
翻譯的藝術~翻譯作品流行直譯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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